2020年5月6日11:14:37,网友“小陈今天瘦了吗”在“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发帖称:“蒙自收取商户的垃圾费是否合理?交了垃圾费还要交物业费 一天天大早上的就来收 没有任何标准说多少就是多少?文件也没有?来了就是要你交。”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1、关于“蒙自收取商户的垃圾费是否合理”问题。 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蒙政复 〔2009〕161号)和《蒙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蒙发改发〔2009〕113号)文件执行。蒙自收取商户的垃圾费是有文件依据的。 2、关于“交了垃圾费还要交物业费、没有任何标准说多少就是多少?”问题。 根据《蒙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蒙发改发〔2009〕113号)文件规定:(五)超市、商铺0.3元/㎡/月;(六)餐饮业0.8元/㎡/月。根据商户实际经营面积进行收费。 3、关于文件也没有?来了就是要你交”问题。 侨银公司已加强收费人员管理,要求收费人员收费工作中出示工作证和(蒙发改发〔2009〕113号)文件,要求收费人员文明收费。 侨银公司以此为鉴,对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如下:1、加强对收费对象收取垃圾处理费的宣传力度,提升收费透明度,争取收费对象大力支持配合;2、加强收费人员管理和收费文件执行力度,严格收费制度落实,防止发生乱收费、多收、少收现象发生,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制度。 附件:《蒙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蒙发改发〔2009〕113号)文件 “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我们的家园管理的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