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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城云锦小区,1栋2单元1楼住户,私自违规乱建打穿一楼楼板,与负一楼车库连通。因改变原有结构,给其他住户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在2022年11月执法部门就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原样。但是到现在,该住户都没有按要求落实,请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彻底解决此事,还广大住户一个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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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管理员 | 发表于 2023-4-6 10:59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钜城云锦小区违规乱建”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钜城云锦小区位于红河大道北侧、全茂首府西侧,在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钜城云锦小区1栋2单元101号业主擅自把地下车位改建封闭并破坏楼板建设步梯,让其房屋连通地下车位,并在地下车位层加设一层自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其改建封闭并破坏楼板建设步梯、地下车位层加设一层属违章建筑。经规划核实,以上建设行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1月2日已对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其未按照要求进行改正的,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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